一、质疑人基本信息
质疑人:广西桂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真龙路99号三楼
邮编:542700
法定代表人:邓昌明
联系人:岑泳明联系电话:13397743755
广西桂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收到贵方递交的关于我公司代理的贺州学院北苑8#学生公寓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编号:HZXY2023-F-20)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贵方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联系采购单位。为了保证本次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我公司与采购单位共同核查贵方所质疑的事项,现作出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详见附件《质疑函》
质疑事项1答复:
本公司组织原磋商小组成员协助答复质疑并对本项目资格性审查进行重新评审。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的从业人员为313人。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关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的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中小微型企业,不通过资格审查。质疑事项1成立。
经审查,本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贺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投诉。再次感谢质疑人对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函复。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